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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拓電子: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發(fā)布時間:2011-11-30

奧拓電子: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于公司聘任審計部負責人的獨

立意見》詳見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

二、《關于聘請廣發(fā)證券[27.38 3.01% 股吧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并與其簽

訂<委托代辦股份轉讓協(xié)議>的議案》

同意聘請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并與其簽訂《委

托代辦股份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如果未來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由廣發(fā)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代辦股份轉讓的各項工作。

本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三、《關于修訂<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的議案》

本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修訂后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詳見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11月29日,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一

屆董事會在深圳市南山區(qū)高新技術產業(yè)園南區(qū)T2棟A6-B公司會議室以現(xiàn)場結合

通訊方式召開了第十八次會議。通知已于2011年11月18日以專人送達或電子郵件

的方式送達各位董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9名,實到董事9名(參加現(xiàn)場會議董事

8名,參加通訊會議董事1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

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奧拓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會議由董

事長吳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與會董事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關于聘任公司審計部負責人的議案》

同意聘任彭蘭嵐女士擔任公司審計部負責人,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

至本屆董事會屆滿止。(彭蘭嵐女士的簡歷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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